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行動計劃》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2〕13號
HNPR—202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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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1日??
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行動計劃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進一步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科技自強自立和“四個面向”,引導全社會進一步加大研發經費投入,優化創新生態,激發創新活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積極搶占產業、技術、人才、平臺制高點,以高水平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提供強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力爭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以上,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12%以上,科技創新綜合實力明顯提升。研發經費支出結構不斷優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發經費占比逐步提升至20%以上,基礎研究經費占比達到8%。
三、主要措施
(一)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激勵作用
1.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強財政保障力度,進一步健全競爭性經費和穩定支持經費相協調的科技投入機制,確保財政對科技投入持續穩定增長。優化科技資金支出結構,向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單位集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對省內研發單位承擔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等給予一定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爭取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湖南布局,按“一事一議”方式予以經費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建立研發導向的激勵機制。鼓勵各類財政扶持資金支持研發投入強度大的企業,對高于全省企業研發投入強度平均水平2倍的企業,重點支持申報各類財政扶持資金。(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將研發投入作為全省產業園區評價重要指標,指導產業園區將研發投入高的重大項目納入各類重點項目庫,在用水、用電、用地等方面給予重點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將市州研發投入強度、研發經費投入總量及增速作為省級財政科技資金因素法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對研發工作突出的市州,予以后補助獎勵。加強對財政科技投入流向研發的統計分析,進一步發揮數據監測預警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3.發揮財政科技專項資金引導作用。鼓勵企業牽頭承擔省級科研項目時加大配套自籌資金投入,省級財政科技資金原則上按不高于自籌經費1/3的比例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加強行業科研經費科學管理,其他省級專項資金中安排科研經費的,其經費管理須按照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相關辦法執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積極開展省市、省企以及省直部門間的合作,建立有關聯合基金,引導全社會加大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技術基礎研究、先進基礎工藝研究、工業基礎軟件研究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投入,各類獎補政策對基礎研究投入傾斜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完善財政后補助方式,提高后補助支持企業研發項目的比例。(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
(二)強化企業研發投入主體地位
1.梯次培育發展創新型企業。加快建設“3+3+2”產業集群,加快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爭取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強度達2.0%以上。(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著力培育以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為重點的科技型企業,在若干行業領域推動建立專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支撐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孵化,引導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提高研發能力,爭取到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戶數達到14000家,稅收貢獻度顯著提升。(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十四五”期間全省每年重點培育300家左右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2.鼓勵企業建立高水平研發機構。構建多層次、開放式的產業創新研發體系,優化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體系化技術創新平臺,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平臺。省級重大科研項目對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的企業予以重點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勵設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對前沿科學探索、卡脖子技術方面的新型研發機構,除享受與現行創新主體同等政策優惠外,在能力建設、研發投入、人才引進、科研儀器設備配套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3.推動重點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特一級建筑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建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活動,提高企業基礎研究投入,到2025年,力爭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開展研發活動的企業占比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勵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強基礎研究,對企業牽頭建設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等基礎研究平臺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建立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機制,將研發投入強度情況納入年度和任期績效考核范疇,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到2025年,省屬國有規模以上企業研發機構、科技活動全覆蓋,研發投入強度提升至3%以上,部分重點優質企業達到5%以上。(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研發投入
1.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發投入。把研發投入作為“雙一流”建設高校、重點建設大學、省屬科研院所創新資源配置及高校、科研院所績效考核評價等工作的重要指標。(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各科研院所主管部門)高校財政性教育經費、一流學科建設專項資金用于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的比例應逐步提高。(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2.加強高校、科研院所基礎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參與國家實驗室及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承載主體、省市縣聯動支持機制,省級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現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提質升級和湖南省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建設,對重組后保留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給予科研經費支持。對新獲批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每年支持500萬元,連續支持三年。(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與項目主管部門設立各類創新聯合基金,支持科研人員開展原始創新和自由探索,重點支持青年科研人員開展基礎科學研究,符合條件的,納入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各科研院所主管部門)
3.建立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聯合企業開展橫向課題研究或參與企業自主研發項目,對單項實際到位經費超過一定額度(包括成果轉化)的橫向科研項目,在人才評價、職稱評聘、業績考核、科技獎勵等方面可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具體經費額度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管理及收益分配細則,科研人員(包括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入股股權),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由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自主分配,其余部分統籌用于科研、知識產權管理及相關技術轉移工作。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按規定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給予的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鼓勵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組織聯合建立研究開發平臺、技術轉移機構或技術創新聯盟,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應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等活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各科研院所主管部門)推進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高質量建設和專業化發展,對納入國家技術轉移機構建設試點的高校、科研院所給予配套支持。鼓勵開展校地、院地技術轉移合作,對聯合成立并認定為省級技術轉移機構的,由當地政府提供相應的匹配經費和條件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科研院所主管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大研發政策支持力度
1.加強創新普惠性政策引導。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激勵作用,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落實落細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技術轉讓稅收優惠等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引導創新主體加大研發投入,優化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研發后獎補政策,鼓勵科技型企業普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實施分層分類的企業研發后獎補政策,根據發展潛力、市場前景、上下游“吸附力”等因素,實施差異化獎補,加大對核心技術攻關和重點研發項目的獎補力度。對研發投入強度高、基礎研究投入大或在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重點區域的創新主體給予傾斜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勵企業開展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生產,對省內企業研發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首批次新材料產品按政策給予獎勵,符合條件的相關產品納入“兩型”產品政府采購目錄和首購產品目錄。(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2.鼓勵金融支持研發創新。發揮省創業投資基金引導作用,以政府基金為杠桿,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建立科技金融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推動各有關部門緊密結合,構建“科技創新+金融創新”發展新業態。(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白名單”制度,鼓勵金融機構向“白名單”企業發放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瀟湘財銀貸”,支持開發性金融通過專題債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融資,鼓勵政府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貸款貼息。重點支持保險機構發展專利保險、首臺套保險、科技企業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等險種。(責任單位:湖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支持股權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投資力度,對投資科技創新產業的股權投資機構,有條件的市州按經濟貢獻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到賬金額10%的獎勵。(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加強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對省級以上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按照申報單位注冊地實行屬地管理,在人才落戶居留、醫療保險、子女入學和配偶隨遷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加強前沿領域科技人才團隊的引進與培育,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在申報人才計劃時予以重點支持;對頂尖人才團隊按相關政策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提供最高1億元的綜合支持;對高層次人才主持開展的科研項目和主導建設的科研平臺予以重點支持。(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工作協調小組作用,定期召開協調小組會議,統籌推進行動計劃的實施。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級政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統計工作。加快建立統一管理、科學分工、各方聯動、信息共享的研發投入統計工作機制。按照研發統計制度,加強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科技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定期組織開展研發投入統計專項培訓,提高研發投入統計數據質量。做好新增符合條件的單位納統,做到應納盡納。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和科技統計調查的組織實施單位對做出顯著成績的科技統計單位和人員可按規定給予獎勵。
(三)完善考核評估。加大考核力度,將研發經費投入情況作為對市州、縣市區、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強化對研發投入指標動態監測和督查推進。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在有關激勵措施中重點支持;對推進工作不力、影響整體目標任務的市州和省直有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
(四)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各級媒體廣泛宣傳全省各地在研發經費提升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新成效,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扎實推進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落地,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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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各市州人民政府目標任務責任分解表(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
??????2.各市州人民政府目標任務責任分解表(基礎研究經費總量及占比)
??????3.省直有關單位目標任務責任分解表(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
??????4.省直有關單位目標任務責任分解表(基礎研究經費總量及占比)



